
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黨的紀律,就像“繩”、像“礪”,更是鐵是鋼,具有強制性,具有約束力,最直接的要求就是個性服從黨性。
紀,絲別也,本指繅蠶絲一根根、一束束,有條不紊;律,均布也,強調整齊劃一,“范天下之不一而歸于一”。紀律是善治良序的開始,“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紀律是我們黨與生俱來的鮮明烙印,誕生伊始就視之為生命線。從肇始于江西井岡山、湖南桂東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到“進京趕考”前立于西柏坡的“六條規定”,正風肅紀沒有休止符。黨執政以后,通過修訂黨章及其相關紀律規定,一如既往地探索以紀律和制度推動黨的建設深化拓展的新途徑,對新形勢下紀律立黨、紀律興黨、紀律強黨有了新探索、新認識、新創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彰顯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強調“兩個維護”“四個意識”,確保全黨令行禁止,增加對污染防治、扶貧脫貧、掃黑除惡等領域典型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新增對“兩面人”、違規攬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家風敗壞等新型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紀律“高壓線”更明確、更清晰、更細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思路舉措更加科學、更加嚴密、更加有效。
莎士比亞說:“只要把紀律的琴弦拆去,聽吧!多少刺耳的噪音就會發出來,一切都會互相抵觸”。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告誡我們,破法往往從破紀始,不注重防微杜漸,小錯變成大錯、量變發展到質變是遲早的事。這些紀律條文的形成,也是吸取教訓、總結成果而概括出來的。
黨的紀律的生命在于執行。黨的十八大以后,以中央八項規定為開端,用“六項紀律”劃出黨紀底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紀必嚴、違紀必究,鐵紀發力、禁令發威,推動管黨治黨逐步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籬笆”越扎越緊,要求越來越高,紀律不是“軟柿子”,鐵的紀律更要鐵一般執行。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用好“四種形態”,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嚴懲“七個有之”,嚴查新型違紀行為;要有氣勢,既保持聲勢,醒人懾人,讓黨員干部認識紀律的嚴肅性、權威性、預防性、懲戒性,又保持攻勢,嚴字當頭,實字打底,除垢祛病;要敢于較真碰硬,履職盡責鐵肩擔當,監督檢查鐵面無私,責任追究鐵石心腸,即查即糾,動輒得咎,充分發揮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甘肅日報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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