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單位”是一個城市文明的體現。“文明城市”是一個國家文明的代表。而我,有幸為我所在城市的文明建設貢獻出自己應有的一份力量。
我國自1995年開始推行創建文明城市活動起,嘉峪關作為先行者,首先提出了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奮斗目標,歷屆領導班子都是把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為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標,始終堅持“創建利民、創建惠民、創建成果全民共享”的理念。努力將嘉峪關這一座從戈壁荒灘中拔地而起的現代化工業及旅游生態城市打造成為國家“文明”的標志點。
要想改變城市面貌,不但要把建設搞好,更要把精神文明傳播好。公民是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設者,城市文明更是離不開個人文明。我作為其中的一員,更是有責任、有義務通過自己的文明行為,為這座的城市增色添彩。
文明一直存在于我們每個人的心中,彎腰拾葉是文明、你先我后是文明、禮讓行人是文明、低聲細語是文明、主動讓座是文明…… 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都是我們在文明建設中的“一塊磚、一片瓦”。
在新一年的創城活動中,作為嘉峪關的一份子,我將積極參與到文明建設當中,爭當文明交通的引導者、環境保護的清潔工、思想道德的宣傳者,為全國文明城市“兩連冠”添磚加瓦。在今后的文明建設中我將從點滴做起,說文明話,做文明事,在約束自我的同時,積極勸導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為,讓大家都成為文明創城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從小事做起,爭當文明踐行者。
從現在做起,做城市文明的參與者。
從自己做起,擔當文明傳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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