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提高公路交通量調查準確性,滿足采集數據的完整率、及時率,甘肅省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需對G30線、G312線、S215線部分交通量調查站點日常維護和站點升級服務進行采購,現對采購相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采購方式
委托第三方代理機構通過陽光采購平臺以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
二、采購內容
(一)維護服務
1.服務范圍。G30連霍高速公路下河清、總寨、酒泉、嘉峪關東及G312線黑山湖西、S215線玉門東共6處連續式交通量調查站點。
交通量調查站點明細

2.服務內容。對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的巡檢、問題排查與維護、故障維修等相關服務,確保交通量調查設備正常運行。
(1)對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開展1次全面的檢查和保養(包含對設備進行除塵、檢測設備及數據是否正常,以及數據的精準性檢測等)。
(2)交通量調查設備在日常運行中出現故障及時處理,對損壞零配件及時更換。
(3)為提供關于交通量調查站點的維護、修復、專業培訓和技術咨詢等服務。
(4)做好服務期內(包括設備維護、維修作業期間及往返作業途中等一切與服務有關時段)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維護服務人員的安全,自行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服務要求。
(1)保證所服務的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狀態良好,確保設備在雨、雪、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能夠正常運行。
(2)滿足《固定式交通量調查設備技術條件和固定式交通量調查設備與數據服務中心通訊協議》相關要求,并達到車流量檢測精度≥95%、車型檢測精度≥90%等要求。
(3)交通量調查設備發生故障,需在三個工作日內響應,并做出相應的解決方案,確保維護站點設備正常運行。
4.服務期限。自服務合同簽訂起1年。
(二)站點升級服務
1.服務范圍。S215線鏡鐵山間隙式交通量調查站點升級為連續式交通量調查站點。
2.服務內容。在S215線K176+000處新建一套連續式交通量調查設備,接入甘肅省國家公路網交通情況調查數據采集與服務系統。
3.服務要求。
(1)新建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符合國家、行業、項目所在地法律法規及規范。
(2)新建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需包括激光傳感器、視頻傳感器、避雷針等模塊。供電方式采用市電,網絡傳輸方式為無線傳輸;
(3)新建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技術類型、傳感器、構成安裝工藝等技術條件應符合《關于發布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況調查設備型式檢驗合格名單(第二批)的通知》(交規辦信函〔2021〕93號)要求。
(4)新建交通量調查站點設備采集數據能夠及時、準確上傳至甘肅省國家公路網交通情況調查數據采集與服務系統。
(5)服務質保期自驗收通過之日起5年。
4.服務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能覆蓋本次采購的服務。
2.近5年內成功完成過一個同類型交通量調查設備新建或改建項目。
3.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以報名之日起至投標報價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次招標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擬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需填寫投標意向回執表(附件1),提供資格證明文件(附件2),并在公示期結束前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的方式將投標意向回執表和資格證明文件送達聯系人。未按時提供投標意向回執表和資格證明文件的供應商不具備邀請資格。
四、投標人注冊須知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內容在甘肅省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3日,共計3天。
六、聯系方式
附件:1.投標意向回執表
2.資格證明文件清單
甘肅省嘉峪關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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